[作用类别]
本品为口服避孕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[适 应 症]
用于女性紧急避孕,即在无防护措施或其他避孕方法偶然失误时使用。
[规 格] 0.75毫克
[用法用量]
口服,在房事后72小时内服第1片,隔12小时后服第2片;或者72小时内一次服用两片。本品越早服用避孕效果越佳。本品可在月经周期的任何时间服用。
[不良反应]
偶有轻度恶心、呕吐,一般不需处理,可自行消失,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。
[禁 忌]
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[注意事项]
1. 本品是用于避孕失误的紧急补救避孕药,不是引产药。
2. 本品不宜作为常规避孕药,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应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。
3. 如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反应,应立即补服1片。
4. 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,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,应立即到医院检查,以排除妊娠。
5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6. 乳腺癌、生殖器官癌,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、静脉血栓病、脑血管意外、高血压、心血管病、糖尿病、高脂血症、精神抑郁症患者以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。
7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8.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9.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
1如与其他药物尤其是苯巴比妥、苯妥英钠、利福平、卡马西平、大环内酯类抗生素、咪唑类抗真菌药、西咪替丁以及抗病毒药等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贮 藏] 避光、密封保存。
[包 装] 铝塑包装
(1)2片/板/盒(2)3片/板/盒(3)4片/板/盒(4)6片/板/盒
[有 效 期] 60个月
[执行标准] 《中国药典》2005年版二部
[批准文号] 国药准字H19983177
[说明书修订日期] 2006 年 12月 25 日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东北制药集团公司沈阳第一制药厂
生产地址: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54号
邮政编码:110023
电话号码:(024)25653301 (024)25848235
传真号码:(024)25653301 (024)25853749
安婷热线:(010)62218211
安 婷 网: www.anting.net.cn www.安婷.com www.glmedicine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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